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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留美学生凌虐勒死母亲 首次过堂拒绝认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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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免 发表于 27-2-2015 00:50:40 转发到朋友圈 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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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侨报



    陈兆明怀疑曾凌虐其母长达12小时。(互联网)


    据美国《侨报》报道,台湾留学生陈兆明勒死母亲一案25日首次过堂,面对检察官一级谋杀罪的指控,陈兆明拒绝认罪。因此,法官将下次开庭日期确定在3月25日。法官同意辩护律师邓洪的请求,将安排两个精神病专家对陈进行精神病鉴定,以确定被告在案发当时是否出现精神分裂的症状。
    辩护律师邓洪表示,检方还没有把所有的相关资料交给辩方,加上陈在台湾地区的精神病史档案还没有送达,所以很多法庭程序还无法进行。估计下次开庭医生的鉴定结果也出不来,庭审的内容只能是检辩双方进一步交换文件。鉴于被告的精神病史,检方虽在法庭上指控陈兆明一级谋杀罪,但还没有考虑是否求处被告死刑。
    邓强调,加州刑法对死刑的判决有三个依据:一是被告枪杀了警察,二是两条人命以上,三是一条人命但手段残忍。
    “检察官很可能根据第3种情况,在法庭心理医生鉴定被告没有精神病症的前提下,以被告在害死母亲的过程中‘手段残忍’为由,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而我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案发前的确有过精神分裂症的病史,以争取法官的从轻发落。”
    邓表示,案发当时母子二人都处在精神病发作状态,两个失去理智的人,在幻觉的作用下,难免误把对方当作坏人或妖魔对待,这就是为什么儿子会用锤子击打母亲、并将其活活勒死的原因。在正常人眼里,这完全是一桩不可思议的怪事,而当把对方当作病人看待的时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人间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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