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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郑律师,离婚会影响P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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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xxw 发表于 11-9-2013 19:23:35 转发到朋友圈 删帖
    754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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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wxxw 于 2013-9-11 19:25 编辑

    - 我和老公在 2007年12月 结婚,然后我在 2008年1月 用配偶身份以 Student Visa 过来澳洲居住。
    - 老公在2011年得到 457 Visa。我也以配偶身份得到 457 Visa。

    - 我们在 2013年1月 用老公的 457 Visa 申请 PR,PR 在2013年8月 批了。

    - 由于我是以 Secondary Applicant 得到 PR,如果我们现在离婚,会影响我的 PR 吗?

    谢谢郑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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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郑玉桂律师 发表于 12-9-2013 11:21:30
    你好,
    因为你是在2013年1月申请永居,到2013年8月才正式批下来。意味着,根据移民局的记录,你们在8月的时候,还是夫妻关系。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家事法庭的指引,双方必须分居12个月才可以申请离婚。如果你们现在申请离婚的话,那么是非常高风险的。一旦移民局发现,表示你们已经在2012年8月开始分局。意味着你们申请PR的时候,所提供的宣誓书不忠不实。因此,我劝喻你们到2014年9月才申请离婚。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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