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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xxw 于 2013-9-11 19:25 编辑
- 我和老公在 2007年12月 结婚,然后我在 2008年1月 用配偶身份以 Student Visa 过来澳洲居住。
- 老公在2011年得到 457 Visa。我也以配偶身份得到 457 Visa。
- 我们在 2013年1月 用老公的 457 Visa 申请 PR,PR 在2013年8月 批了。
- 由于我是以 Secondary Applicant 得到 PR,如果我们现在离婚,会影响我的 PR 吗?
谢谢郑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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