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milyLaw Act 1975 (Cth) 是涉及以下方面的主要法律:离婚,婚姻破裂或事实婚姻破裂后的财产解决,婚姻一方的配偶抚养,事实婚姻一方的伴侣维持,发生了问题,以及与分居后的育儿安排有关的问题。 但是,每天都有新案件发生,也改变了家庭法的观点。今天,我们将讨论一些有趣的家庭法案件。
浪费婚姻财产 Kowaliw&Kowaliw(1981)FLC91-092 该案例考虑了在财产和解事务中考虑浪费,破坏或资产耗散的问题。 法官在此问题上确定的一般原则是,当事方或其中一方在婚姻过程中蒙受的经济损失,无论这种损失是由于当事方之一还是双方共同造成的,均应分担由他们(尽管不一定相等)。 该原则的例外情况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方当事人已开始采取旨在减少或最小化婚姻资产的有效价值或价值的行为,或 •一方当事人对婚姻财产进行了鲁莽或疏忽的行为,导致资产价值降低或最小化。
婚姻之家的价值 Descas&Descas[2013] FMCAFam 69 这场因结婚19年而提出的财产命令申请的案件可能不像其他家庭法案件那样为人所熟知,但这无疑是一个有趣的案件。 妻子在这件事上试图辩称婚姻房产闹鬼。这对房屋价值产生了不利影响。妻子无视这一事实,即困扰仅局限于她睡觉的房间,并继续说她目前没有感到鬼魂的存在。 法官的调查结果表明,妻子对缠扰的主张令人难以置信,并且满足了妻子为别有用心的目的捏造了债权,从而试图影响估价师,以使其对前婚姻住所的低估价退还给她。保留它。
如果您想起草具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子女抚养协议或同意书,或者想了解有关您的权利和选择的更多信息,安和律师事务所会在这里为您提供帮助。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或致电84109069给我们安排在线会面。
请注意,本文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务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9A/9-13 Market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