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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求助信息] 此贴回复给附件的帖子“千万不能跟房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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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jing4587 发表于 28-6-2009 2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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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本帖最后由 sunjing4587 于 2009-6-29 02:09 编辑

      此贴回复给附件的帖子“千万不能跟房东住",发帖的同学已经自知理亏删除了她的内容,不过在我这个房东眼里,确认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而且这个同学做人人品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我也要为那些被留学生泼脏水的房东,澄清一下,其实不是所有的帖子都是真实的,有的简直是重伤,出国留学的硕士,受到一定的教育的,怎么就能无中生有重伤别人呢!
      附件是同学重伤的帖子
      以下是我的澄清
      1.我们在这里买个房子不容易,所有钱都是辛苦赚来的,要求住进来的室友珍惜,是应该的吧,而且我之前就跟她说过的。
      2.合同里白纸黑字要求:油烟问题,如果油烟大的要在外面的BBQ去做,房子天天油烟就完蛋了。白纸黑字的,签字的时候我特意问过是否有问题的,签字代表认可对吧。
      3.合同里白纸黑字要求:汤汁的东西,不能带到楼上,都是地毯,怕弄脏了地毯。可是同学弄个黑豆汤,从楼下洒到楼上。我让清理合情合理吧,而且马上要考试了,我说等考完试吧,先安心考试,事情总会解决的。也算通情达理吧!
      4.动不动提个要求,都是合同之前约定好的,是因为你没做到,所以才提醒的吧?进来就是东西要珍惜,你怎么用都没有问题,只是要珍惜。做饭的时候连看都不看,扑锅3次,炉子上的痕迹都擦不掉,我给的说法是以后一定要注意,这过分吗?
      5.再说寄人篱下,我什么时候让你寄人篱下了,寄人篱下share房间,有房东一个人清理所有公共区域卫生的吗?像个牛一样的,什么时候让你倒个垃圾,拖个地了,敢情楼下楼上的公共区域就我一个人用吗?(厕所,他们的房间,我要他们自己清理,并且房间给他们安装了锁,让他们觉得安全,有私密性)

      吵架我录了音,她承认了她发表的内容都不是真的,但是说并没有点名道姓是我,就不叫伤害我,大家评评理,我不这么觉得,当我看到这些歪曲的事实的时候就觉得脑子一大,我觉得是对我的伤害。而且做人总是要堂堂正正的,当你伤害别人的时候怎么就不考虑后果呢,现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不应该这样。她说我要说出她的名字她就没办法抬头了,那我呢?为什么你就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啊,这个时候怕我说出你的名字了啊?我也不是个文盲,看看BBS才发现这个,她的理由是不知道我会看,也没说我的名字,你们说说这个能原谅吗?
      tiez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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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sl0828 发表于 29-6-2009 22:56:59
      楼主公布下这人。让他在地球无法立足。。
      同时楼主也公布下自己,让地球人瞻仰。。
      小孬 发表于 2009-6-29 21:25

      呵呵,对的。LZ如果你想公布她的姓名和信息,请顺便也把自己的名字报一报。如果你有理,你也不怕是不是?
      别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了。你发泄也发泄了,再计较下去,只会显得你真的很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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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z太遥远 发表于 29-6-2009 22:51:13
      支持楼主.
      也同情楼主.

      我虽然还没有买房,仍然是房客一名,但是我会将心比心,体谅房东的心情.也许没法达到爱别人的家像爱护自己的一样,但是估计也差不太远.在现在租的房子里,餐桌,椅背我都尽量不靠墙摆放,以免在墙上留下擦痕.炉灶,厨房的瓷砖也是每餐过后就立即擦净,因为我知道油烟日积月累会很难除去.使用房东准备的硬件设施时,脑子里会想如果是自己的东西该如何对待,久而久之,就会养成良好习惯的.

      不知道这样做对其他人来说是否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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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unjing4587 发表于 29-6-2009 22:45:52
      昨天刚注册的啊,时间还真的是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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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anbian 发表于 29-6-2009 22:41:57
      本帖最后由 bianbian 于 2009-6-29 22:49 编辑

      这位大姐 现在可是您在攻击哦 你可以说我的话是垃圾 从此贴来看 如果先开始是你房客不对 但现在从旁人眼里来看你也不对了 而且有点离谱 呵呵 您怎么又跟我杠上了 请不要把得理不饶人的帽子使劲往您身上扣哦  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 大姐您要是吵赢了告诉我一声哦~~~俺也热两个包子去 82# sunjing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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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unjing4587 发表于 29-6-2009 22:31:35
      bianbian 同学:
      我觉得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都觉得要放下的东西,请你在这里不要再挑事端。分享是事实才可以分享的,约定+诚信,就是要规范人的行为的,如果你把自己的话当作是垃圾,那就不能把别人说成是恶劣的人。
      错误有很多种,一种是非故意的错误(这个是可以很容易的原谅的);另外一种是故意的错误(这个我觉得看是什么事情,和每个人的接受度)
      至于我是不是恐怖的人,身边的朋友,和未来的朋友都可以见证。
      还有你说话的语气,是不是有点具有攻击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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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isper007 发表于 29-6-2009 22:09:43
      算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学会换位思考。
      其实都挺难的。
      我也是房奴,非常能理解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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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雪无涯 发表于 29-6-2009 22:04:40
      LSD 既然已经开了新贴请求管理员/版主来打理论坛版面了,做滴很好,支持你。。。。


      Lz,咱还是讨论讨论包子的问题吧,至于房东讨公道嘛,唉,这世道难呀,对脾气就住,不对脾气就不住就是啦。。。。谁也无法满足谁滴要求,房东与房客之间永远存在着问题,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总不能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影响咱滴小日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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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anbian 发表于 29-6-2009 21:53:23
      你的叫分享 那怎么你室友的分享叫谎话叫人有问题 我觉得他也只说说出他心里的不满吧 而且LZ之前发的帖子威胁要公布室友的个人信息 这有点太恐怖了 以后谁敢住你的房 稍微闹得不愉快就扬言要把别人名声搞臭 哪有房客敢保证不犯错误呢 以后有的你忙了 希望我以后千万不要碰见这么恐怖的人 78# sunjing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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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unjing4587 发表于 29-6-2009 21:45:52
      各位:
      目前讨论的只是对部分人根本不懂诚信的失望而已。不仅仅是此事,是整个社会的大现象。
      请仔细理解我的意思。如果讨论算斤斤计较,那可能大家理解的定位不同。有个感受跟大
      家分享,我想不是坏事。
      还有我这个帖子也想给部分的算正常的房东讨个公道,也倾诉一下他们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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