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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22日报道,阿德一名巴士司机在距离车站仅数米的位置摔倒造成手腕骨折,随后申请工伤赔偿,但其诉求遭驳回。
就职于Torrens Transit的Alicia Kras表示,车站通往租赁停车场的直达大门被挂锁锁住,她只能绕行凹凸不平的人行道。
南澳就业仲裁庭审理得知,她行走途中崴脚摔倒,并因此受伤。
仲裁庭驳回了Kras的赔偿申请,裁定受伤事件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外,且与本职工作不存在实质关联。
仲裁庭在裁决中写道:"本案不存在Torrens Transit强制规定Kras通勤时间与通勤路线的情形。在我看来,此次行程与她的工作之间不具备真实、紧密的关联。"
经认定,没有任何规定强制或要求Kras必须将车辆停放在St Agnes Park停车换乘停车场,也无证据表明Torrens Transit有权管控她下班回家的出行方式。
摔倒发生时,她当日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她在返程途中属于履行工作职责。
仲裁庭查明,2024年7月11日下午5点45分左右,Kras结束当班工作,与同样任职于Torrens Transit的伴侣一同步行前往停放车辆的位置。
她向仲裁庭陈述,步行约50米后,来到人行道与St Agnes Park停车换乘停车场入口车道的交汇区域,该区域地面高低不平。
Kras称,自己右脚同时踩在凸起的车道与人行道交界位置,脚踝随即扭伤,整个人向后摔倒。
她表示,正是这次后摔导致自己右手腕骨折。
Kras主张,由于公司不允许员工将车停入巴士车站院内,她走这段人行道的行程与工作密不可分。
她提出,事故发生在下班离场的途中,且公司要求员工统一停放至该停车场,因此受伤与工作具备充分关联,应当认定为工伤。
仲裁庭最终裁定,当时Kras属于私人下班返程,她无法举证证明本次受伤属于工伤范畴。
图文来源:The Adverti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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