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南充市相关部门获悉,蓬安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涉嫌强奸安监局女公务员陈佳一案昨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习全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陈佳3.5万余元。
回放网上实名举报
2011年10月19日中午,蓬安县安监局副局长张森与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县安监局女公务员陈佳(化名)一起吃饭喝酒。饭后,陈佳因醉酒被刘、张二人送至酒店房间。
10月24日,陈佳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在她酒醉后对其实施强奸。
陈佳的帖子及酒店监控录像显示:14时59分,张森和刘习全在明峪大酒店开房。随后,他们将醉酒的陈佳抱进房间,张森11分钟后离开,刘习全3小时23分钟后离开。
22时许,陈佳醒来,发现自己被奸污,回家后和丈夫吕玉龙提取证据到蓬安县刑侦大队报警。警察次日将张森和刘习全一起抓获。
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网友大量关注,蓬安县被卷入舆论的漩涡。
调查安监局副局长被撤
同时,蓬安及南充政府积极介入,多次通报事件进展。
10月31日,南充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隔日,蓬安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刘习全于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被批准逮捕。
11月17日,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强奸门”事件相关两人作出处理。对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开除党籍处分;县安监局副局长张森留党察看2年,行政撤职处分。
11月21日,蓬安县公安局将其移送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审辩称通奸而非强奸
12月15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刘习全辩解称只是通奸,而不是强奸。但检方提交的证据表明,事发前几个月双方并没有任何来往和联系,二人不存在暧昧关系。刘习全还提出,他是醉酒之后的无意识行为。但证据表明,当天17时左右,有朋友打电话给刘习全,刘说他在宾馆和一女人睡觉,他准备再来“一伙”。证明他的意识是清楚的,有行为能力。
去年15日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由于受害者的有关身体状况的鉴定还没出来,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者家人称,待有鉴定结论后,将会提出单独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