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真不想回。
回一下吧,帮LZ解惑。
首先,瓶子是管理员,所以他可以管理所有版块。
所以,他管你的帖子,无论在任何板块,都不存在插手过界的现象。
其次,
我想问,你说他以权谋私,他谋什么私了?他拿什么好处了?
管理这么个地方,一分钱没有也叫谋私?
再次,
“我想说的是,你引用的那个所谓的性骚扰,请你仔细阅读,我符合哪条,请问你做过真正的调查吗?“
仔细读下面这一段Definition:
Sexual harassment is any unwanted or unwelcome sexual behaviour which makes a person feel offended or humiliated and that reaction could reasonably have been expected in the circum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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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短信里面是否Unwanted or Unwelcome Sexual Behaviour?
你这条短信里面是否“makes a person feel offended or humiliated”、
还是你觉得这些收到你短信的姑娘心里都特别的爽?
你现在还觉得你自己哪一条都不符合?
“我还是那句话,拿出证据,澳洲是讲法律的国家,所以,请你不要信口开河!
我也是人,我也会得罪人,因为我有什么说什么!我不会饶着弯子骗人!”
你确实没有绕弯子骂人,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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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算证据那算是什么?你怎么会觉得这是信口开河呢?
”1.可以这么说,退一万步讲,即使你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你也是没有权利这么做的,这些,你可以去报警,然后自然有专门机构调查,你这样做,现在明显已经侵犯了我的权利!“
首先,他说的(也就是你曾经做过的)确实是事实。(这么多证据摆在这里呢,你当果然都是傻子啊)。
其次,他侵犯你权利这个说发,我请问他侵犯你什么权利了?禁言还是封用户名。不是还没封你IP嘛让你能在这里得瑟。论坛是别人建的,服务器是别人花钱租的,禁言一个经常骚扰其他女性的人,也算是侵犯权利?就好像你买了个洗衣机,然后你室友也要用,你室友哪来洗抹布然后你不让他用了,他说你侵犯他权利,你觉得这符合逻辑?
”3.我想说的是,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接触,我现在已经在找法律援助!如果你做事坦荡,请你把你的联系方式发到我的短信里,我让律师直接和你联系! 请拿出你的诚意,而不是在这里混淆视听~
这些是我想说的!还是给你句忠告,做人不要太CNN!要坦荡和诚实,我做的事情,我可以在论坛里说,我心理就没有鬼!“
你不想接触你还注册一个马甲出来发帖,你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凭什么让别人跟你的所谓律师联系?他需要给你什么诚意?
你心里没有鬼,为啥就不能跟别人当面锣对面鼓的出来辩论?只能趁大家都睡觉了,然后在这里嘚吧?还美其名曰: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接触。 恶不恶心啊?
最后,有什么事情,你觉得特别委屈,想伸冤的,把你的联系方式,地址,姓名公布出来,直接警察局见面。我估计我和他还有所有有眼睛的人都不想跟你这样的人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