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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lvin.y 于 2011-10-7 14:56 编辑
昨天在city,突然要拉肚子。那时快4点了,路上车很多,路边没有空的停车位。就拐到一条小路上停车。老婆在车里等着,我去找厕所。也就10来分钟,回来时,老婆说被贴了罚单$56,因为是permit zone,解释了半天,说马上开走都没用。
因为就在city council附近,就拿着罚单去council准备理论,里面的stuff说她这个不管,只有写信给他们,但是豁免的可能不大,万般同情我。
这边也太没人情了,实在是紧急情况,而且没有可停的车位,为了不影响交通,特地停到小路上,还有人在车里等着。政府难道真的穷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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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这几天我的电脑怎么无法在帖子上回复、点评、引用别人啊?是系统还是我电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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