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税务问题正在严打,
可还是有华人一不小心就撞上了枪口…
一位华人富豪入籍加拿大之后回国居住,
被查税却喊冤称自己不用交税,全是因为不知道这个规定…
1、中国富豪回流被查偷税
有一位Jin女士,在2006年的时候成为了PR,与她的丈夫在温哥华生活了四年。
随后投资了几处房产,正赶上房产大热,Jin女士也是赚了个体满盆满,之后就干脆入了籍。
入籍也成了,事业也有了,家庭也美满,本来一切风平浪静,顺风顺水,
可三年前,JIin女士还是觉得国外住不习惯,于是就以外籍人员的身份搬回了国内居住。
这么一住就住了三年,期间Jin女士不仅继续在海外投资,还在国内投资,赚的也不少。
可就在今年上半年,麻烦来了!
税务局突然开始清查税务,查到了Jin女士的头上!
Jin女士一开始也觉得没什么,因为她这三年里除了偶尔度假,基本都在国内呆着,
按照法律,根本没在加拿大住满183天,根本不是税务公民,完全不用交税。
所以连续三年报税季没有管过自己的税务问题。
这再清楚不过了!所以Jin女士还照样在国内过她的日子…
谁想到,不到一个月,她却突然接到税务局的通知,
说她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交过税,已经触犯了税法!
Jin女士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
她找出税法反复的看,上面明文写着,“在一年中住不满183天为非税务公民”
税务局一定是搞错了吧!
2、税务部门:查的就是你!
于是她立刻给税务局回信,说自己三年来一共就在那儿住了几十天,
一年也就十几天,按照法律不是应该不用交税吗?你是不是弄错了?
结果税务局回信:没有错!
Jin这回真的吓坏了,赶紧打了飞的回来处理。
要知道三年的税不是个小数目,搞不好会被罚到倾家荡产!
可为什么明明没有住到183天,还会被认为是税务居民呢?
原来,虽然“183天测试”是判断是不是税务公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税务局还会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
而在Jin女士的案子上,税务局考虑到两个重要因素:
一是生活纽带,二是资产纽带,通过这两个因素,税务局判断Jin女士有居住联系。
因为Jin女士虽然本人没有住满183天,长期住在中国,但是她的女儿还在当地上学,
并且Jin女士还经常用当地开设的银行账户给自己的女儿打学费、生活费和购物,这就是生活纽带。
另外,Jin女士不仅在当地有固定的住处,还有3处投资房产,每个月都水涨船高有收益,这就是资产纽带。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税务局判断Jin女士有明显的居住联系,所以将她划为了税务居民。
Jin女士大呼冤枉!这也叫税务公民?
于是她一气之下,把税务局告了!
告到地方法庭,结果地方法庭判决Jin女士败诉,认为税务局的理由很充分。
3.确定税务身份
这个例子也给身在澳洲的小伙伴提了个醒。
搞清税务身份,才能不出错。
在澳洲税务体系中,判断“是否为澳洲税务居民”是最基本的条款,也是整个体系的重中之重。
只有符合澳洲税务居民的人群才需要向澳洲税局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澳洲境内收入所得税与海外收入所得税;
而非澳洲税务居民,则只需向税务局缴纳澳洲境内收入所得税,海外收入部分需要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按自身所属的税务居民身份)进行缴纳所得税。
由此可见,不同的税务居民身份会让我们在年底报税时采用不同的申报流程,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
可能稍有不慎,就会让你的纳税额产生天壤之别。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是澳洲居民呢?根据澳洲税务局(ATO)税法TR 98/17,以下几类情况会被认为澳洲税务居民:
-新移民
-来澳进行学习教育或学术交流
-在澳学习的学生
-长期在澳的游客
同样,ATO也会通过你的在澳行为来判断是否属于税务居民。
例如:– 在澳洲未来的计划或决定
-家庭或工作/雇佣的联系
-对资产的管理情况
-社交与生活的安排
具体情况是要具体分析的。
澳洲税务局网站上对外开放的一个测试系统-Residency Test,
通过回答关于报税人收入,澳洲出入境,澳洲居住情况等一系列问题来判断是否为居民。
澳洲税务居民和非澳洲税务居民,两者的征税税率不一样,且起征点也不一样。
非澳洲税务居民:
澳洲税务居民:
文章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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