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遗产的税率
一般情况下,逝者的遗产可能需要长达 12 个月的时间才能最终完成。即便如此,有些逝者的遗产也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最终完成。
澳大利亚并不存在遗产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如果逝者遗产在人去世后继续产生收入就没有税务影响。
逝者遗产的税务处理
如果遗产产生应纳税收入并需要报税,逝者遗产的管理可能会变得复杂。
在这些情况下,逝者遗产在税务目的上被视为一种信托,直到遗产最终被分配之前,每年可能需要报送信托报税。
与个人所得税申报一样,信托报税用于报告逝者去世后遗产的收入,并索要遗产应得的任何税款退款或分红信用。
通常逝者遗产的法定个人代表会准备和递交逝者遗产的税务申报。这个人可能是遗产的执行人或管理员。 暂且我们称之为“受托人”。
何时需要报税?
在逝者遗产的前三个收入年度里,如果以下情况在该收入年度内有任何一项适用,受托人必须报送信托报税:
- 逝者遗产的净收入超过免税门槛(目前为18,200澳元);
- 逝者遗产的受益人在该收入年度结束时对任何收入有现有权益;或
- 逝者遗产的受益人不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如果在遗产完全管理之前,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收入,或者受益人对该收入有权利或利益,而该权利或利益不能被其他人打败,那么受益人被视为对其有现有权益。
如果逝者遗产继续管理到第四个收入年度(以及任何后续收入年度),则在逝者遗产赚取任何收入(包括资本收益)的情况下,受托人必须报税。
收入年度的定义
要确定逝者遗产的应纳税收入,您必须了解在哪个收入年度收集了哪些收入。注意在逝者去世之前收到的任何收入应包含在死亡日个人所得税申报中。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将逝者遗产的第一个收入年度定义为从去世日期的第二天到财政年度结束(6月30日)的时间。
例如,如果约翰于2023年3月8日去世,则他的逝者遗产的第一个收入年度是从2023年3月9日到2023年6月30日。
此后的每个收入年度,收入年度与财政年度相同,即从7月1日到6月30日的12个月。
适用哪些税率?
通常逝者遗产的受托人会对总净收入进行评估(即在扣除费用或扣除后的总收入),并按最高边际税率缴纳税款。
尽管如此,当受托人在第一个收入年度结束时报送第一个信托税申报时,他们可以申请一种税收优惠率。
优惠税率与个人所得税率相同(根据7月1日的变更),并且包括税收豁免的福利,但不包括任何税收抵免,并且仅适用于前三个收入年度。 优惠期限不得延长。
逝者遗产不受医疗保险税的影响。
如果死者遗产在前三年的应税收入为 18,200 澳元或以下则无需纳税。但是,对于在第三个收入年度之后继续管理的已故遗产,免税门槛目前降至 416 澳元。此后每增加1澳元,税级就会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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