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离婚程序
在澳大利亚,离婚程序会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单方面申请或共同申请)而有所不同。
离婚的流程
在澳大利亚,离婚申请可以由婚姻中的一方(单方面申请)或双方(共同申请)提出。
所有的离婚申请都需要向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法院”)的第二庭提出。
单方面申请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只有在婚姻中存在一个或多个未满18岁的子女时,才需要申请人出庭。
- 只有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
- 申请书需要送达给被申请人。
必需严格遵守送达要求才能顺利进行申请并获得离婚令。
共同申请
对于共同申请离婚:
- 除非你在申请中表明希望出席听证会,否则你不需要出庭。
- 双方被称为“共同申请人”(即没有“被申请人”)。
- 一方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副本供另一方审查和签字。
- 双方都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
- 如果你提出共同申请,则无需向对方提交文件。
申请离婚的资格
1.澳大利亚有联系
婚姻中至少有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出生在澳大利亚
- 成为澳大利亚公民(通过血统或授予)或
- 在过去12个月内一直在澳大利亚居住,并且打算以有效签证继续居住在澳大利亚。
如果你在海外居住并符合以上任一条件,你需要提供一个在澳大利亚的地址以便送达,这可能是你配偶的地址。请注意,如果你想使用你的配偶的地址作为你的送达地址,则需要满足进一步的要求。
2.不可挽回的婚姻破裂
婚姻必须已经是”不可挽回的”破裂,而且你们必须没有合理的可能性让你们重新在一起。
要申请离婚,你或你的配偶必须在分居之日认为婚姻已经破裂,并将这一想法传达给另一方。
3.时间限制
你和你的配偶必须分居至少12个月零1天。
如果你们在此期间的某些或全部时间内“在同一屋檐下”分居,则需要在法庭文件中说明具体事项。
4.结婚证书
你必须提交一份结婚证书的副本:
- 如果你在澳大利亚结婚,你可以从你所在州或领地的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获取一份副本;或
- 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境外结婚,且你的结婚证书不是英文的,你需要将该结婚证书翻译,并将英文和非英文版本附在由翻译准备的结婚证书翻译宣誓书上。如果你不是在澳大利亚结婚,并且无法获得结婚证书的副本,你需要在申请时提交一份声明书,解释你为什么无法提供结婚证书。
递交离婚申请后
在递交离婚申请后,法庭将会确定一个开庭日期。关于申请的听证会至少会进行一次。
通常在第一次听证会上会作出离婚判决,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到第二次或更多的听证会才会作出离婚判决。
如果你提出的是单独申请,但未能成功送达申请书给你的配偶,或者你的配偶反对该判决,那么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听证会。
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判决没有被上诉,那么就会在法院作出后的一个月零一天生效。
再婚
在离婚判决最终生效前,你不能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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