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感。 在澳大利亚堕胎是非法的 (去年上医疗法律时老师说的)。楼主应该告知堕胎的后遗症,比如说月经不调,很难怀孕,习惯性流产之类的。 而且,堕胎不是睡一下之后醒来就好了。堕胎的过程也必须告知。如果胎儿成型了,堕胎无疑是另类残忍的杀害胎儿。胎儿将被夹子夹碎,然后一块块取出来,最后被装在一个桶里,成了一滩血水。(这是我高中时看的纪录片,是老师另类的警告,让我们知道堕胎是怎么一回事,凡是应该三思而后行!) 另外,堕胎会造成精神方面的负面影响。我不是说堕胎后就会有精神病,而是当事人可能有这一类的问题,需要好好的做心理辅导(我在医院看到蛮多的)。 楼主应该提供性教育的资料,如何避孕,如何保护自己等,这是很重要的,预防胜于治疗!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如有冒犯,敬请原谅!) |
回复 Ada 的帖子 昆州和新州是对堕胎管的最严的,请看以下文字和表格,合不合法就知道了。 在SA居住满两个月的任何年龄的妇女,若想去医院堕胎,需有两个医生的评估和批准,条件是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的生命,伤害到精神和肉体,或者胎儿有先天性的生理和精神缺陷。 A woman (of any age) who has resided in South Australia for at least two months may have an abortion, at certain hospitals,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who agrees with another medical practitioner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assessments:
Abortion laws at a g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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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da 于 2011-6-9 12:24 编辑 有些时候理论上可能有些document会这样记录,注意哦,是理论上。但是实际上有堕胎经历的女孩子会知道,其实去了没有那么多麻烦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没人会那么傻站出来说明事实。实际上,医院医生护士助产士也不会跟你费那么多话,追究的太多。在这发帖不是说南澳打胎的难与易,合法或者不合法,document跟现实中有什么不同,而是给不幸意外怀孕的姐妹们一点IDEA罢了。当然是希望这样的杀人事件少发生,但是一旦发生了,总要去解决的。 |
回复 merrygoround 的帖子 是啊..虽然是在澳洲..但是澳洲医疗机构的擦边球还有漏洞太多了.. 简单举个例子吧.. 理论上如果真生病了才可以拿医生的“假条”.. 可是拿到“假条”的人又有多少是真生了病的呢? 理论上,签假条的GP要了解病人的病状..给出意见..最后开假条.. 可是在很多时候..医生只是草草的听病人说了所谓的“病情” 因为时间有限..就匆匆的签字了事~ 我们医院的假条就在我们那桌子上.. 我随便拿几张自己签个字给别人用的话.. 谁还真会去考证这签字是不是个真正的GP签的啊..对吧? |
虽然医院有堕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不值得宣传的。堕胎是SHA亲生子女的行为,而且是千刀万剐地SHA,不论采取哪种堕胎手法,都是非常残忍地杀。如果楼主是堕胎医生,那么楼主就是帮助无知母亲杀害子女的凶手;如果楼主不是堕胎医生,那么楼主宣传堕胎,也是帮助无知母亲杀害子女凶手的帮凶。有很多少女无知,以为堕胎是理所当然的,但医生们很清楚堕胎的手术过程是怎么样的。这么丧心病狂的行为,根本不值得提倡。天下间这么多动物,没有一种动物是愿意把自己的子女SHA死的,就算迫不得而把子女SHA死,这位母亲也必定会自SHA,跟子女一起死。 青年未婚同居已经是淫乱行为,已经是轻生的表现。现在还说要堕胎,不光要把亲生骨肉杀死,实际上也是自杀。全球每年死于堕胎手术的妇女多达7万人,死于堕胎的婴儿更要以亿来计算。不论医学怎么发达,有很多病都无法治愈,例如妇科病,各种癌症。而妇科病的根源就就是淫乱行为和堕胎,还有宫颈癌、卵巢癌,这些新时代的女杀手,跟堕胎不无联系。现在癌症已经不是中老年人的“专利”了,很多二三十岁的女性都患有癌症,这些不得不给我们敲响警钟。今天稍不注意,灾难明天就有可能降临。 作为女性,本人更加要奉劝各位姐妹要洁身自爱。堕胎的危害你不要问别人,问你母亲就知道,真正无条件爱护你的母亲,才值得相信。希望各位少女们清醒点,不要为了一己之欲,犯下糊涂事。 |
昆州和新州是对堕胎管的最严的,请看以下文字和表格,合不合法就知道了。 在SA居住满两个月的任何年龄的妇女,若想去医院堕胎,需有两个医生的评估和批准,条件是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的生命,伤害到精神和肉体,或者胎儿有先天性的生理和精神缺陷。 / j. y- C, o6 q' B. d A woman (of any age) who has resided in South Australia for at least two months may have an abortion, at certain hospitals,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who agrees with another medical practitioner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assessments: the pregnancy continuing involves greater risk to the pregnant woman's life, or greater risk of injury to her physical or mental health, than terminating the pregnancy, or there is a substantial risk if the pregnancy is not terminated that the child will be seriously handicapped from physical or mental abnormalities.3 u- g- X; Q# i. c J3 y+ M, s" Z+ }* C 我以前从网上搜到的也是这个,就是说除非要这个胎儿给母亲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或者胎儿有严重的先天缺陷,堕胎是法律容许的。因为自己当时觉得很有怀孕的感觉,这个罪恶的念头就在脑子里转了一晚。看到这些信息,心中就释然了。(最后,怀孕这件事是假的)既然自己把胎儿带到世上,不能因为偶然或者没有准备好就随意扼杀。不过如果真是不愿意负责,不能让小朋友快乐健康的生长,我看就符合法律说的可以堕胎的情况了吧。 说了这么多,不是讨论到底合不合法,而是想说,对于小概率的事也要解决避免,不要让自己很痛苦地考虑到底怎么办。未婚女孩是这样,有了孩子的妈妈也是的。 我觉得费用方面不会少,大概在5000-10000吧,只是个人猜测,没有任何实际经验。 |
在澳洲如何堕胎 |
想請問如果是來打工度假的,去一般醫院也可以墮胎嗎?還是有分什麼醫院 |
国内好随便,这边管的真严。 |
作孽啊 |
11111 |
wa 是20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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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要发生的好 |
哈哈哈哈哈哈 |
哎~~~这种事情还不要有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