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境免税
大多数个人物品,如随行李携带的服装、鞋袜以及个人卫生和美容产品(皮草和香精除外)、笔记本电脑等可享受免税优惠(中文)。 (1)18岁及以上旅客,可免税带入(含托运)香烟或烟草制品50支或50克,免税带入价值不超过900澳元的一般物品(包括礼物、旅游纪念品、相机、电器、皮具、香水、珠宝、手表、运动设备等),免税带入(含托运及入境后在机场免税店购买的)2.25升酒精。
未满18周岁者,禁止携带香烟或烟草制品,允许免税带入物品限价不超过450澳元。
(2)超过限额。如超过限额,将对所有物品(普通物品、酒精类物品或烟草类物品),而不仅对超额部分征税。未如实申报将被处罚。
(3)进口免税。除烟草、酒精类商品外,进口等值不超过1,000澳元的物品通常无需缴纳关税。超过1,000澳元的物品,应申报(PDF)纳税。 还有一些物品不允许进入,或需要得到专门批准后方可进口。点击这里,了解澳禁止或限制进口物品的详细信息。点击这里,了解邮寄进口物品的相关信息。点击这里,了解网购征税信息。 " \$ A4 F. I+ W J l4 }8 u. U
2、出境退税
外国游客或澳居民在澳购物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出境前申请退税:
(1)在离澳前60天内购买的商品;
(2)从一个商户处够买,总价超过300澳元(发票可分开);
(3)本人付款购买;
(4)有原始含税发票(注明有GST或WET金额);
(5)本人手持商品,或穿着商品(衣物)。不能携带登机而需申请退税物品应在托运时报告值班移民官员。
下列消费不可退税:啤酒、烈酒和烟草;未纳税商品(如药品、部分食物);酒店、租车等服务性消费;礼品卡;在澳已部分使用的商品(如食品、香水等);未随本人搭乘的飞机、轮船出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