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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来,一篇首发于 3 月 23 日《南方周末》的题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原文见后),不断在法律、伦理等多角度引发全社会热议。其热度之高,已无需头条君再进行事件概述了。
而最被大家扼腕叹息的是,于欢于 2 月 17 日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最大的原因是,于欢致 1 人死亡,2 人重伤,1 人轻伤。其中,死亡的那个人——杜志浩,就是侮辱他母亲的人。
那么,从医学角度而言,杜志浩又是怎么死的呢?
根据判决书中概述及尸检鉴定意见,杜志浩被刺发生在 2016 年 4 月 14 日 22 点之后,「因失血性休克于次日 2 时许死亡」,「鉴定意见:杜志浩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根据《刺死辱母者》一文中透露的一些细节,头条君邀请到一位资深急诊医生,他从专业角度分析,杜志浩对自己伤情处置的每一步都是错误的,简直是一步步走向死亡。No zuo no die , literally .
死亡第一步:自行驾车前往医院
据《南方周末》报道,杜志浩被刺伤离开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后,捂着肚子走出来,还说了句,「这小子玩真的来。我的迈腾呢?」他自行驾车前往冠县人民医院,而且车上还有其他被刺伤的人。
有网友质疑他舍近求远,未及时到最近的医院处理。
而据头条君核实,事发地 4km 范围内有一个中医院,以及较多的门诊部及卫生室。事发地距离杜志浩自行选择的医院,距离在 7.4km 左右。介于他的伤情,选择冠县人民医院这个二甲医院,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但在急诊科医生看来,此时的杜志浩,最重要的是减少活动程度,以避免出血加重。而自行开车前往,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可以叫救护车,如果觉得救护车可能来得比较晚,也可以打车前往医院,或者叫同伙送,」该急诊医生表示,「总不能同伙里一个会开车的都没有吧!」
医生接诊腹部外伤失血患者,最重要的是检查其生命体征,包括呼吸、体温、脉搏、血压。
而从杜志浩可以对话、驾车等行为,可以反推,他的神志清楚,协调能力未丧失,脑部供血没有问题,收缩压至少应在 80 mmHg 以上,可以保证脑组织供血。
此时的杜志浩,却完全违背外伤患者处理原则,走上了死亡的第一步。
死亡第二步:在医院与人争执
报道中表示,杜志浩还因琐事在医院门口跟人发生争执。
其实,腹部外伤失血患者,不论是等 120 出诊,还是到院就诊,必须争分夺秒,接受规范处理,先由医护人员量血压、测心率,如果有明显出血,进行局部按压,并进行补液,哪怕是补生理盐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病情进展速度,补充一定的血容量,帮助维持血压和心率。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杜志浩与人发生争执,都造成了耽误就诊时间、血压进一步增高、心情激动的后果,而这些又都会加重破口进展,使局部出血加重。
死亡第三步:血压心跳丧失,回天乏术
急诊医生表示,其实像影视作品中那种血压心跳都不能维持的外伤患者,通过急诊手术转危为安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定实现难度的。
首先,杜志浩这种外伤性出血患者,早期会由于人体的代偿反应,能坚持一段时间。而一旦出现病情进展,血压明显下降并无法维持,心跳停止,医生基本已经无力回天了。这种时候的心肺复苏不但没用,反而可能加重病情。
另外,对于失血性休克急需的输血,即使在三甲医院,完成抽血、化验、交叉配血等一套准备,在一切顺利的前提下,1 小时已经是最快的了(插播硬广告: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科主任郭树彬表示,他们医院已做到 15 分钟紧急输血,且从 2013 年即呼吁应急输血预案应变成全国性指南)。
最后,如果选择急诊上台开腹探查并封堵,也可能有一线生机,但很多情况下,并没有这一条件。这种危险性大的手术,对接诊医院能力、麻醉医生水平、术前准备时间、备班待命医生响应时间和水平等等,即使对大型三甲医院,也是环环挑战。
杜志浩显然没有活在影视作品里,至此,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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