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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郑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q7494557    时间: 29-1-2014 22:38
标题: 请教郑律师
今天我一位同学与其室友在厨房发生口角,期间其室友将一把菜刀架在我同学脖子上威胁他,我同学没有受伤。之后我同学报警,警察称其室友自称有近期精神压力大等精神问题去医院检查后被释放,仅被要求几天后离开现在住处搬去其他住处,请问郑律师我室友是否可以告他并要求赔偿等。

作者: 郑玉桂律师    时间: 30-1-2014 16:22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4-1-31 08:22 编辑

你好,
在澳大利亚,除了警方决定是否需要刑事起诉被告人外,任何人氏可以以民事起诉,入禀法庭向对方追讨刑事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犯了(1) 持有攻击性武器;(2) 持有攻击性武器用作伤害他人之用;(3) 恐吓勒索。
你朋友可以委托律师,循正当的民事情序,向对方追讨陪偿。
一般来说陪偿是分开两类的,(1) 有形赔偿; (2) 无形赔偿
有形陪偿包括因为恐吓而导致惊慌,需要寻求心理医生协助,需要支付心理医生的费用及因事件发生而无法上班数天而导致实际上的损失;
无形损失包括精神上的创伤,及事件发生後的後遗症,包括你朋友一看到菜刀後就会联想起该事件,导致他需要心理辅导等
如果你朋友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与本律师联络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公证律师

作者: dragonhin    时间: 3-2-2014 21:43
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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