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赛事务所 黄晓 注册移民代理 0210771 编写日期:2009年10月20日 配偶签证属于家庭类别的签证, 只要感情真实, 成功率应该很大. 其一般申请的批准流程是移民部先发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居民签证; 两年后, 如果配偶关系依然持续和真实, 那么移民部会再发永久签证(PR). 那么,这两年的’考验期’能不能‘省’掉呢? 可不可以更早或者直接获得永久签证呢? 关于配偶签证, 澳洲移民部的规定也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刀切, 实际上, 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申请, 也网开一面予以特别照顾. 比如, 配偶关系已有5年历史或者双方生有小孩, 且关系达2年以上,那么这两年的’考验期’就不一定需要满足了. 我们的一对客户有13年以上的配偶关系, 并有一位6岁的女儿. 女方获得澳洲PR委托我处于2008年9月提交男方的配偶签证申请.广州领事馆1个半月后批准309类别临时配偶签证. 我们提醒移民部他们的关系是长期的配偶关系, 要求减免考验期,不必等2年而直接批准100类别的PR签证. 经多次催促, 移民部在男方获得临居10个月后批准了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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