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真冈支部就一起女同性伴侣出轨案做出判决。 媒体随后就此发布的新闻报道不过短短几百字,却因为案件包含的信息量太大,引起网友的关注。
今年30来岁的原告女士A,曾经和被告女士B是一对同性伴侣。 根据起诉书等所公开的信息,原告女士A于2010年开始和被告女士B交往,不久后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 因为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所以两位女士就远赴美国结婚,如愿取得了结婚证书, 虽然远渡重洋路途有点遥远,但也算是圆了一件人生大事。 后来两位女士就手牵手开开心心地回到日本, 在日本国内也举行了结婚仪式,在亲友的陪伴见证下度过了人生的幸福时刻。
但是从相恋交往到现在多年过去后,曾经亲密无比的两人,如今为什么会对簿公堂呢? 两位女士关系破裂,要从人工授精生孩子一事说起。
被告女士B表示,希望和原告女士A一起抚育孩子。 原告女士A同意这个提议,并开始张罗起来。 后来被告女士B接受了人工授精,原告女士A支付了人工授精的费用。 一切都很顺利,被告女士B怀孕后生下了宝宝,生活里又多了一份活力和热闹。
为了给被告女士B和宝宝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原告女士A又单独出资购买了新房。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幸福的同居生活在2017年戛然而止。 原告女士A发现: 被告女士B竟然出轨了,而且出轨的对象,竟然是当年为人工授精提供精子的被告男士C!!
原来被告女士B在试图孕育宝宝的时候,与提供精子的被告男士C暗生情愫。 更绝的是,在被告女士B生下宝宝后,被告男士C居然果断地做了变性手术,也成为一名“女性”!! 原告女士A绝对没有想到,自己支付了人工授精的全部费用,还为育儿购买了新房,结果一切都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对此感到无法接受的原告女士A,向法院提起诉讼,将B和C告上法庭, 要求对方赔偿6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1.28万元)。 原告女士A主张,自己受到了背叛,同性伴侣的结合也可以算是“事实婚姻”,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被告一方则认为,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两人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经过审理后,法庭做出判决,要求出轨一方赔偿1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21万元)。 审判长中畑洋辅指出,虽然事实婚姻是以男女结合为前提,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同性伴侣也很有必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同性伴侣的真实生活状况确实和事实婚姻一致,那么如果遭受不法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女同性伴侣出轨提供精子的男士,而后男士又通过手术变成“女性”,最后法院判赔110万日元, 这样一起情节如小说一般曲折的出轨事件, 经过产经新闻和共同社等媒体报道后,也是引发网友的热议—— 《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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