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在组织公司时须注意股东是否为澳洲居民。如股东有25%左右是海外居民,这公司便可能被当作海外公司处理,须向财政部另行办理外资经商的手续。除了商业登记之外,很多行业还须申领营业牌照。商店类的生意须要向当地的市政府领取牌照,进出口生意则有很多进口限额规定。此外,很多其他行业,如专业办事处,水电工程,建筑工程等等均有个别的工会或其他组织管核。如欲开业,必须先领牌照。申请牌照的手续难易及所需条件因行业而异,并不能统一处理。在外资政策上,澳洲鼓励外资的进入,但一直保留着外资审查体制。该体制对一些敏感行业和投资金额巨大的外资项目实行“项目申报”(Notification)和“预先审批”(Prior
Approval)。97年以后,澳洲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审批手续,加大了吸引外资的力度,其目标是使澳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和“精品加工中心”
(Manufacturer of Excellence)。